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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4-03-31
一、广泛宣传公益林的各项政策及森林防火、森林病虫害防治常识。
二、依法、依规对管护区域内的公益林进行日常巡山管护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
三、发现管护区域内有盗伐滥伐、乱征滥占、乱采滥挖、乱捕滥猎等破坏公益林行为应及时制止,并报告主管部门,协助查处。
四、发现公益林区有森林火灾,立即组织人员扑救,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。
五、对管护区域内的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调查和了解,对存在成灾隐患的及时报告主管部门,并协助防治。
六、接受主管部门对公益林管护的指导、监督和考核。
七、每季度前十天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上季度管护情况。
八、认真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